根據成華發改審批〔2017〕103號立項批復,跳蹬河街道辦事處作為項目業主,負責承辦楓林路道路建設工程項目,現擬采用比選方式擇優選擇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提供造價咨詢服務。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楓林路道路建設工程項目;
項目業主: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政府跳蹬河街道辦事處;
項目地點:位于成都市成華區起于楓錦路,止于楓丹路規劃紅線范圍內;
項目規模:建道路、排水、照明、綠化等相關配套設施工程。長約160米,寬約16米,面積約2560平方米;
資金來源:成華區財政資金;
二、比選申請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三)本項目規定的特定條件:
1、具有省級以上(含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不含暫定乙級)資質證書;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三年內未受過行業處理和相關行政處罰,無招投標活動造假等情況,沒有被有關部門明文規定市場禁入情況等;
3、投標人注冊登記地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外的,應具有《四川省省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比選文件的獲取
(一)凡有意參加比選的比選申請人,請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北京時間上午9:00至17:00,節假日除外),在成華區東籬路29號持下列證件領取比選文件:
1.經辦人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經辦人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以上證件驗原件留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二)本次比選不收取服務費。
四、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一)截至(比選)時間:2017年9月7日14:00(北京時間)
(二)地點:成都市成華區東籬路29號(跳蹬河街道辦事處5樓會議室)
(三)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比選人: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政府跳蹬河街道辦事處
地 址: 成華區東籬路29號
聯系人: 金先生
聯系電話:028-84386693
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政府跳蹬河街道辦事處
2017年9月1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 |
|---|---|---|
| 螺紋鋼 | 3130 | +10 |
| 低合金熱軋板卷 | 3360 | +10 |
| 中厚板 | 3290 | - |
| 鍍鋅管 | 4790 | - |
| H型鋼 | 3110 | - |
| 鍍鋅板卷 | 3790 | - |
| 管坯 | 32290 | - |
| 冷軋無取向硅鋼 | 4160 | - |
| Cr系合結鋼 | 3700 | - |
| 鉬鐵 | 227600 | 1,500 |
| 低合金方坯 | 3030 | +10 |
| 鐵精粉 | 850 | - |
| 主焦煤 | 1440 | - |
| 鎳 | 147985 | 3700 |
| 中廢 | 19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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