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組織體系進一步健全。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組織建設的實施方案》,以組織體系建設為重點,依法組建金湖、金泉、城西等7個易地扶貧搬遷社區居民委員會,及時建立社區黨支部7個,同步組建社區群團組織、自治組織,積極引進社會組織,實現社區有組織理事。
二是干部隊伍進一步建強。配強社區黨工委(中心)班子成員,調入4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增強社區服務中心力量。參照現行村干部選配辦法,選優配強社區干部。目前,除金鐘社區為2018年搬遷安置點外,6個社區均已配齊社區干部,實現社區有人干事。
三是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建立社區“縣、鄉鎮、社區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居民小組、‘十戶一體’”6級管理體系。建立社區服務體系,在社區設立黨務政務“一站式”服務大廳。建立工作調度和推進機制,督促各幫扶單位到社區召開推進會,在金泉社區召開現場觀摩推進會。
四是基本保障進一步強化。落實社區干部報酬“三增”機制,保障社區干部基本報酬。在脫貧攻堅期內,額外增加社區干部購買服務經費每人每月300-500元。落實每個社區工作經費5萬元、居民小組長報酬每人每月200元,實現社區有經費辦事。積極投入資金,整合資源,加大對社區服務場所建設,添置辦公設備,實現社區有處議事。
五是資源力量進一步下沉。堅持將優質資源和機關工作力量下沉到搬遷安置地,安排8名縣委常委、11名縣級領導聯系社區,50家縣直單位幫扶社區,選派7名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到社區任第一書記,1699名干部結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建立“幫扶責任清單”,明確幫扶縣領導、幫扶單位及領導、第一書記職責,確保真幫實扶,實現社區有單位和干部幫扶。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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