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紅原縣發展改革和經濟商務信息化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紅發改經信行審[2019]13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紅原縣發展改革和經濟商務信息化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紅招比[2019]2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紅原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
2.2 建設地點:紅原縣壤口鄉、安曲鎮、邛溪鎮、瓦切鎮、 麥洼鄉、色地鎮。
2.3 項目規模:項目建設總面積379.9389 hm2,其中:實施宜林荒山、受損邊坡植被恢復植苗造林,實施面積:129.5360hm2;沙化土地治理,面積64.1363hm2;實施防風林建設:S209(邛溪到龍日壩段45.02km)、S301(瓦切鎮到色地鎮松潘交界處,全長84.55km)公路沿線各6m區域及濕地周邊道路和種苗基地圍墻邊,實施面積129.5933hm2;實施濕地修復與保護建設,面積53.0933hm2,建設溢流壩、副壩、建設科普棧道、生態治理LED科普宣傳平臺;種苗基地改造提升建設,實施面積3.5800hm2。
2.4 計劃工期:146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9年04月
2.5 項目總投資:4676.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2018年川西高原生態脆弱區綜合治理項目補助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4424.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農業綜合(含土地整理)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2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申請人可在川報網免費下載比選文件。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3月04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四川日報自愿報名。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本項目評標室(汶川縣威州鎮東街246號。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7.聯系方式
比 選 人:紅原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
地 址:紅原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邛溪鎮霞穹中街5號)
郵 編:624400
聯 系 人:喻安慶
電 話:0837-2663041
傳 真:0837-2662754
2019年02月27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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