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減緩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動預防、指揮有序、反應迅速、協調聯動、防范有力的大氣污染應急體系,準確落實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避免“一刀切”式停限產措施,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科學指導生產生活,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保障公眾健康,根據國家、河北省及唐山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唐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古冶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生態環境部《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生態環境部《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轉發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141號);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河北省十個行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技術指南》、《唐山市部分行業差別化管控技術指南》(以下簡稱“三個《技術指南》”)。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古冶區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沙塵和臭氧造成的重污染天氣,不適用于本預案。
(四)預案體系。
《古冶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古冶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子預案,是《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核心組成部分之一。
各鄉鎮街《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區有關部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重點工業企業的“一廠一策”實施方案、重點工程及重點建設項目的“一場一策”實施方案與本預案共同構成古冶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五)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和首要任務,堅持底線思維、底線意識、底線行動,夯實減排清單,科學制定減排措施,切實發揮減排效應,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帶來的危害。
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區政府統一領導本轄區內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防控工作,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協調聯動,聯合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績效分級,差別管控。由省、市開展重點行業績效評級工作,科學制定差別化停限產措施,避免“一刀切”;積極引導企業有序開展深度治理,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明確責任,強化落實。明確各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分工,厘清工作重點、工作程序,獎懲并舉,確保預警響應、督導檢查等應急工作各環節有據、有序、高效執行。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完善部門協調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綜合采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協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及時公布空氣質量狀況、預警信息、應急措施等,積極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引導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積極參與應對工作。
依法監管,嚴格考核。嚴格執行實施方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對違反重污染天氣防控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處理,對各鄉鎮街和相關部門落實應急響應實施方案(應急預案)的情況進行考核。
二、建立大氣環境質量應急減排管控制度
為防治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區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根據唐山市發布的環境質量應急減排管控方案制定我區應急減排管控方案。
應急減排管控方案審批、發布、督導檢查及問題交辦程序按區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辦公室要求執行。應急減排管控方案中規定的減排措施與本預案規定的應急減排措施具有同等效力,各鄉鎮街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落實到位。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全區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應急響應、檢查評估等工作。指揮部由區政府區長擔任總指揮,區政府各位副區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區生態辦、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促局、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區衛健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網信辦、區供電公司、古冶區電視臺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生態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區長劉海波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區委辦副主任、區生態辦主任金星國,區生態環境分局局長張浩同志擔任,執行副主任由區生態環境分局分管副局長李永存同志擔任。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統一調度組、監督檢查組和新聞宣傳組三個專項工作組。
(二)工作職責。
1、指揮部職責。
①統一組織指揮全區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參加跨區(縣)級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的應急管控工作。
②向市大氣辦報告應急響應工作情況,對超出本區應對能力的極重污染天氣,視情向上級請求啟動縣域應急聯動。
③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重污染天氣的應急管控方案,組織指揮各下設機構開展應急管控工作。
④遵照市級指令,及時發布啟動及終止我區應急管控措施的相關信息。
⑤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預警相關信息發布和上報,向應急工作相關成員單位傳達指揮部指令;組織相關單位督導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
②按照上級要求及時修訂《古冶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減排清單;發布應急減排管控方案;發布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全停產行業(生產工序)的預先調整措施;對鋼鐵、焦化、水泥、玻璃等重點企業修訂的“一廠一策”進行審核。
③負責運用“工業環保綜合指揮調度中心工作群”,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即時調度指揮。
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工作組職責。
統一調度組。古冶區天眼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度工作,依據古冶區指揮部指令,利用天眼指揮系統,調度各成員單位積極應對,各負其責,嚴格落實上級部門的各項指令。由區生態環境分局副局長高大偉同志任組長。
監督檢查組。負責統籌組織、協調全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職能部門對全區重污染天氣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并對履職不到位的提出問責處理意見)。監督檢查組下設專項督查組和綜合督查組。由區委辦副主任、區生態辦主任金星國同志任組長,區直各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
新聞宣傳組。組織新聞媒體對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進行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任組長。
4、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四、預警
(一)預警分級標準
按照污染控制分區和污染范圍,將預警分為城市預警和區域預警。按照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預警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二)預警啟動。
1、區天眼指揮中心接到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發布的預警信息后,呈報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按啟動預警級別,呈報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簽發。簽發后,生態辦起草古冶區預警通知并通過OA下發,調度區天眼指揮中心以區政府名義迅速向成員單位下達預警應急響應通知,同時利用天眼指揮系統及微信平臺對全區重污染應急工作進行統一調度。區委網信辦、區電視臺通過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移動互聯網、自媒體等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及提示性事項。
啟動黃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審批,啟動橙色預警由副總指揮審批,啟動紅色預警依次呈報副總指揮、總指揮審批。
2、各成員單位接到應急指令后,應立即在微信平臺上反饋,并在2個小時內將本部門應對準備情況,以微信形式反饋至天眼指揮中心,由天眼指揮中心匯總后上報至指揮部辦公室。
3、各鄉鎮街、各職能部門接到預警通知后,第一時間啟動預警負責通知并督導企業及轄區相關單位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停限產工作。
(三)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生態辦接到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發布的預警級別調整或預警解除信息后,于1小時內上報區應對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下達預警級別調整或預警解除通知,區委網信辦、區電視臺組織新聞媒體向全區發布。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相關企(事)業單位要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過程的工作記錄,建立檔案備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后2日內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本次應急響應執行情況總結,包括預案職責履行情況、停限產措施執行情況、督導檢查情況等。
五、應急減排措施
應急減排措施以優先控制重污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按績效分級分類施策、精準減排,實施應急減排清單式管理。對行政區域內較集中、成規模的特色支柱產業涉氣工序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在難以滿足減排要求的情況下,對小微涉氣企業采取相應措施。鼓勵相關企業自主采取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應急減排清單調查過程中遺漏的涉氣企業重污染天氣期間停產。應急減排措施包括停止使用高排放車輛、停止土石方作業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
制定和實施工業企業和建設項目的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制度。由區生態辦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轉發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141號),結合其它文件相關要求,制定符合我區實際情況的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優先保障此類企業和建設項目的正常運行。避免對居民供暖和對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采取停限產措施,避免“一刀切”式強化減排全覆蓋。
重點工業企業績效分級要求和差別化應急減排具體措施,詳見附件8《重污染天氣期間分類實施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方案》。
六、各成員單位和涉氣企業工作要求
(一)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污染天氣發展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區天眼指揮系統和網格化環境精準監測平臺,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充分發揮天眼指揮系統的作用,即時提供污染最嚴重的區域和執行應急減排措施不到位的企業數據,努力提高現場督導人員檢查效率。區天眼指揮中心根據各微型站點提供數據及風向對個別區域或個別企業下達差別化指令,可提高個別區域或個別企業的響應級別,以切實達到削峰降級的目的。
(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有關企(事)業單位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通知后,要按照各單位實施方案要求,立即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每日10時前,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將前日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報送區天眼指揮中心,由天眼指揮中心匯總后報區生態辦,由生態辦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三)區有關部門是本行業(領域)重污染天氣響應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的責任主體,要制定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細化各項工作措施,對本行業(領域)部門和企業執行應急響應措施情況開展巡回檢查。
(四)各鄉鎮街及有關部門是本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制定本地區、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承擔居民供暖的工業企業以熱定產實施方案或熱源替代方案。建立健全決策科學、指揮有力、發動到位、行動迅速的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發揮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作用,實行領導包片、駐廠監督、24小時巡回檢查,實現應急響應的無縫隙管理。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鄉鎮(街道)、村(社區)力量,形成鄉鎮(街道)、村(社區)發現,天眼指揮中心調度,各職能部門調查處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不落實應急響應措施、污染環境行為。
(五)生態環境分局具體負責指導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對于簡易工序或重污染預警期間實施全廠、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只制定公示牌。對于生產工序不可中斷,通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等措施減排的重點排污企業,需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統(DCS)一年以上數據記錄,自證達到減排比例要求。鼓勵采取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輪流停產、限產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標,將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上。
(六)排污單位是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實施的責任主體,要編制本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確保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實;要采取降低生產負荷、停產、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減少不低于減排比例要求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一廠一策”實施方案應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主要涉氣產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土石方作業,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應急準備時間,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減排清單內企業應制定“一廠一策”公示牌(見附件9),并在備案系統中下載二維碼印制在公示牌上,安裝在廠區入口等顯要位置。
應急準備時間是指,工業企業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在安全生產許可情況下,應急減排措施開始實施到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所需要的時間。
七、監督檢查
預警信息發布后,監督檢查組對全區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組下設專項督查組和綜合督查組,其組成、職責、工作機制如下:
(一)專項督查組。指揮部辦公室監督檢查組要分別成立若干專項督查組,對各鄉鎮街及有關部門和相關企業(單位)應急響應工作情況開展督查。專項督查組要按照督政和督企相結合的方式,既檢查各鄉鎮街及其有關部門應急響應工作開展情況,又檢查相關企業(單位)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在指揮中心微信群發布,并于當天向相關領導(有關部門)進行反饋,并督促整改,如有必要可以啟動相應問責機制。
(二)綜合督查組。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區天眼指揮中心、區級新聞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現場督查工作以區天眼指揮中心檢查人員為主,區電視臺負責抽調記者參加現場檢查工作。綜合督查組負責對全區各鄉鎮街及其有關部門、相關企業(單位)應急響應工作情況開展督查,發現問題要于當天向有關鄉鎮街及其部門交辦,并督促整改。
(三)督查工作機制。
1、自動督查。指揮部辦公室監督檢查組要常備督查組組長和成員名單,做到人員相對固定,避免臨時拼湊。綜合督查組和專項督查組要以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為令,立即集結開展督查工作,對全區開展全面督查。當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橙色預警時,專項督查組對重點地區、易發生問題部位進行巡查;當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時,綜合督查組和專項督查組同時對全區開展全面督查。
2、交辦上報。各督查組檢查發現問題后,要立即向有關鄉鎮街和相關部門交辦并跟蹤盯辦,也可以直接進行查處,要確保整改到位;各督查組要將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于次日上午9:00前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匯總后報指揮部辦公室。
3、綜合匯總。指揮部辦公室要匯總全區督查情況,報指揮部,向全區進行通報;要對各督查組檢查上報問題實行臺帳式管理,逐一進行登記和銷號。
4、曝光問責。對應急響應工作中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問題的單位和人員,由區委網信辦、區電視臺在新聞媒體曝光,由區紀委監委負責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八、信息公開
本預案依法在區政府網站上公開。A、B級企業以及納入保障類的工業企業和重點工程等名單(涉密企業和工程除外)在區政府網站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電視臺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的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及媒體通過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等渠道,廣泛宣傳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措施。要及時報道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開展情況,對各類不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和污染環境問題及查處情況進行曝光。要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要密切關注輿論,及時積極正面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動員社會參與,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應免費向社會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以及公眾防護、倡議性減排措施等相關信息。
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公眾監督檢查機制,制定獎懲制度,通過網絡平臺、熱線電話等多種渠道,鼓勵公眾對企業停產限產、機動車限行等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實名舉報,經核查屬實的給予獎勵,對散布謠言并造成惡劣影響者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九、總結評估
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于每年4月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年度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和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關部門實施方案完備性,總結經驗教訓,評估應對效果,形成評估結果,4月底前書面報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年5月底前開展前12個月的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和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預警規定的詳實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實施方案完備性,評估結果在5月底前報告唐山市大氣辦。根據總結評估結果,修訂應急預案、實施方案,在當年9月底前完成修訂發布,報唐山市大氣辦備案。
十、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區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確保區統一調度組、現場督導組、新聞宣傳組人員配備齊全,及時到位。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企業分別成立應急響應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二)財力保障。
區財政局為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評估、監督檢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費用,包括儀器設備、交通車輛、專家咨詢、應急演練、人員防護設備等。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保障全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三)通訊與信息保障。
指揮部建立健全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充分利用有線、無線等通信設備和媒體,建立各級重污染天氣預警和響應聯絡網絡,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令暢通。
(四)能力保障。
整合環境統計等各種污染源排放信息,統計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的排放信息,建立動態清單數據庫。充分利用區天眼指揮系統、現有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位、國控污染源在線監控,搭建重污染天氣數據中心,建立健全數據傳輸與網絡化監控平臺。
(五)制度保障。
區政府與區有關部門、各鄉鎮街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納入考核主要內容。各部門和企業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六)安全保障。
涉及有毒有害氣體聚集,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利用等存在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隱患的工業企業,其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應充分征求區應急管理局意見,確保應急減排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七)醫療衛生保障。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所致疾病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專家庫,按照專項預案做好患者診治工作,確保應急狀態下相關醫務人員及時到位。加強相關醫療物資儲備與應急調配機制建設。以易感人群為重點,加強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常識宣傳教育。
十一、預案管理
(一)預案培訓。
為保證相關職能部門的應急能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應組織應急培訓,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針對應急預案、專項實施方案、一廠一策實施方案進行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接警及上報程序、應急響應流程、應急措施落實等,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二)預案演練。
演練由指揮部組織,針對事先設置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通過實際決策、行動和操作,完成真實應急響應過程,從而檢驗和提高相關人員臨場組織指揮、隊伍調動、應急處置技能等應急能力。對演練暴露出來的不足,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并建立改進任務表,按規定時間對改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鄉鎮街可結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開展預案演練。
(三)預案修訂。
《古冶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生態環境部、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和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要求適時開展修訂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進行修訂:
1、指揮部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2、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3、指揮部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四)預案備案。
區指揮部成員、各鄉鎮街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轄區(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重點工業企業“一廠一策”和重點建設項目的“一場一策”要經屬地鄉鎮街指定部門進行現場核定,其中鋼鐵、焦化、水泥、玻璃等重點企業修訂的“一廠一策”經有關部門核定后由唐山市環保指揮中心組織審核。“一廠(場)一策”修訂完成后向區政府指定的部門備案。
應急減排清單、涉供暖企業清單、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由區生態環境分局匯總后報市大氣辦備案。由區生態環境分局統籌安排,區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按要求做好各類清單的動態更新工作。
十二、附則
本預案中提到的涉氣企業,是指生產過程中排放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的企業。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8年10月18日印發的《古冶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古政辦字〔2018〕210號)廢止。因新版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需生態環境部審核,原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待新版清單正式發布后廢止。
本預案由古冶區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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