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發改交通審發〔2019〕107號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于報送國道344線李旺至同心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寧交函〔2019〕415號)及有關要件收悉。經我委組織專家對該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審查并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國道344線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是《國家公路網規劃(2013-2030年)》中普通國道江蘇東臺—寧夏靈武的組成路段,現為二級公路,目前道路病害較多,李旺鎮路段街道化嚴重,存在安全隱患。為提高國道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改善區域交通條件,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對國道344線李旺至同心段公路進行改建。(項目代碼:2019-640500-54-01-008019)
二、建設規模及路線走向
項目全長41.15公里,其中:李旺過境段改線新建10.3公里,其余路段為舊路改擴建。項目起點位于海原縣李旺鎮紅泉村羊張路北側300米,路線自此向東北方向改線布設,經清水河、固海揚水七干渠渡槽、李旺鎮、寶中鐵路(下穿)、福銀高速李旺出入口、王團鎮、同土線,終點止于國道344線與同心繞城平交路口。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大橋1562.08米/6座,中橋330.2米/6座,并設置必要的安保設施等。
三、主要技術標準
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項目實際情況,同意本項目按照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路基寬12米(王團街道和同心縣城出入口路段按原有道路寬度改造),全線為瀝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橋梁設計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I級。其他技術標準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工期安排
項目計劃2020年開工,工期1年。
五、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項目估算總投資4.52億元。資金來源為:除申請中央車購稅補助資金外,由你廳通過自治區財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設專項資金統籌解決。
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落實生態紅線要求,盡快落實項目建設資金,據此批復編制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力爭項目早日開工建設,發揮投資效益。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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