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高萍)訊,繼房地產市場在7月份迎來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后,近期各地對“涉房”資金的監管工作也在積極落地。財聯社記者發現,近期,關于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以及住房租賃資金監管方面的地方性文件密集出臺。
不少地方監管部門亦發布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提醒大眾購房前要查看核實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開戶行和賬號,勿將房款直接交給開發企業或由其存入企業或個人普通賬戶。
在業內人士看來,各地一系列關于加強涉房資金的監管動作,將有助于防范資金挪用,進一步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通過此類監管,也有助于防范房企的金融風險。
多地加碼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今年7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銀保監會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通知重點對房屋買賣中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挪用交易監管資金、住房租賃中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等行為進行專項整治。此次行動,被市場解讀為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收緊。
而圍繞該項政策,近期以來,包括天津、甘肅蘭州、福建三明等地在內的多個地方監管部門,相繼出臺了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文件。
天津于本月初發布了新版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于“涉房”資金的監管,從監管范圍、資金收存、資金撥付、監管手段等方面作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8月9日,天津住建部門又發布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提醒廣大購房群眾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要加強風險防范意識和法律維權意識,通過商業銀行網點柜臺或者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POS機,將房款直接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8月6日,蘭州下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強調了金融機構在“涉房”資金監管中的職責。通知要求,如發現未將項目按揭貸款及時存入監管賬戶或按揭貸款用于償還開發貸的,監管部門將立即停止金融機構對該項目的商品房按揭貸款業務及暫停辦理存量房抵押網簽,并將金融機構違規行為通報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和甘肅銀保監局予以處理。
8月5日,福建三明市住建局召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交流會,進一步強調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對預售資金的監管,體現了監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業務進行有序管理和長效管理的監管導向。
在他看來,類似加強預售資金監管文件的發布,不完全是源于調控,而是房地產領域需要補窟窿、需要防范風險的重要體現,這有助于防范房企違規使用資金,同時有助于購房者購房資金的安全,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涉房”資金全面管控防范資金挪用風險
除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外,近期亦有不少地區加強了對存量房交易資金的監管。7月30日,河北省廊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披露了關于市區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8月6日,四川省綿陽市發布了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與此同時,近期以來,各地關于對住房租賃資金的監管也動作頻頻。8月2日,河北發布《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強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建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督促住房租賃企業和商業銀行落實責任。在此前的7月20日,深圳住建局已率先公布了第一批住房租賃資金監管銀行名單。
在業內人士看來,各地發布的一系列關于加強“涉房”資金的監管動作,將有助于防范資金挪用。
對于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在輕資產運行模式下,此前發生過相關企業在收取大量租金后“跑路”的事件,導致承租人重大經濟損失。引入銀行作為監管方,能有效保障資金安全、管控道德風險。作為居間的監管第三方,銀行能保證資金不被住房租賃企業私自挪用。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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