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0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第35/2015/NTC/CRC/SSR-II/2025號公告稱,應巴基斯坦生產商Aisha Steel Mills Limited和International Steel Limited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冷軋鋼板(Cold Rolled Coils/Sheets)啟動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本案調查期為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涉案產品為厚度0.15~3.00毫米、寬度不超過1250毫米的一級和二級未包層、鍍層或涂層的鐵或非合金鋼冷軋卷材和平軋鋼板,不包括部分型號汽車外殼用板卷及馬口鐵黑板。涉案產品的巴基斯坦稅號為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稅持續有效。本案終裁預計將于立案之日起12個月內作出。
利益相關方應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進行應訴登記,30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45日內提交案件評述意見及證據材料。
2015年7月16日,巴基斯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烏克蘭的冷軋鋼板啟動反傾銷調查。2017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對中國和烏克蘭的冷軋鋼板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自2016年1月13日起,對中國和烏克蘭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其中,中國稅率為13.17%~19.04%。2021年1月8日,巴基斯坦對中國和烏克蘭涉案產品啟動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2022年1月7日,巴基斯坦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維持13.17%~19.04%不變;與此同時,對烏克蘭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否定性終裁,終止烏克蘭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
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冷軋鋼板啟動反規避調查,審查涉案產品是否經過輕微改變(寬度超過1250毫米)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規避反傾銷稅。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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