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經紅原縣發展改革和經濟商務信息化局以紅發改經信行審【2018】162號批準建設,比選文件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紅招比(2018)45號。本項目現通過固定價比選方式(E方式)隨機抽取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 紅原縣教育局 |
項目名稱 | 紅原縣中學教學綜合樓及學生生活用房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紅原縣中學內 |
實施時間 | 40日歷天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 新建教學綜合樓9800平方米,學生生活用房13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屬工程。 |
建設資金 | 中央資金 |
本設計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效果圖。 |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設計1 | 紅原縣中學教學綜合樓及學生生活用房建設項目 |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其他要求:
①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由本公司注冊一級注冊建筑師擔任。②比選保證金采用A方式提交的比選申請人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銀行進賬回單”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以傳真或直接遞交的方式送至比選人。③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按照規定帶齊所有資料并以1:1復印一套加蓋單位鮮章膠裝成冊交比選人 。④資格審查現場不接受補充資料 。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申請人參加比選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免費下載比選文件、工程圖紙、工程預算控制價清單、比選申請函樣本及合同樣本,待自檢可以接受比選人確定的工程圖紙范圍的發包總價以及清單中的固定單價(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報名,比選技術服務費為200元(人民幣)。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8年12月20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8年12月25日10時00分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紅原縣教育局
開戶銀行:農業銀行紅原縣支行
賬 號:22-605501040009306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銀行轉賬回單,以備抽取時驗證。
(4)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工程發包價(含清單中的單價同比下浮)、工程圖紙和合同樣本,按照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唯一中選人,并實施工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總價包干發包(發包價即竣工結算價)。
(5)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工程發包價、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單位萬元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工程發包價 比選保證金(工程發包價的5%) 備注
設計1 | E.固定價 | / | 48.00 | 2.40 |
六、隨機抽取中選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即北京時間2018年12月25日10時0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紅原縣公共交易中心三樓開評標室公開舉行從四川日隨機抽取活動,從符合資格條件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1個作為中選人。
(2)抽取方式。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隨機抽取開始前,持以下資料并經現場監督部門審核簽字認可,方可參與隨機抽取。
①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身份證、建造員(師)原件(綠化等行業未規定的除外);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行業未規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業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原件;
⑥企業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6個月養老保險原件;
⑦報名企業交納比選保證金(工程發包價的5%)的銀行轉賬回單。
⑧比選申請函、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中選后2日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簽合同的,比選人將沒收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紅原縣教育局
地 址:紅原縣邛溪鎮
郵 編:624400
聯 系 人:許老師
聯系電話:0837-8995677
傳 真:0837-2662051
電子郵件(E-mail):
2018年12月20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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