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達茂旗原旗委常委、辦公室主任董偉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在青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庭審。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和參與辦理該案的人員,以及達茂旗紀委監委相關人員到庭旁聽,接受業務提升與職務警示“雙重教育”。
1981年出生于普通之家的董偉,不到35周歲就成為一名副縣級領導干部,然而成長起來的他沒有因為位置晉升而恪守底線,升任一方領導的他在權力放縱中迷失方向,以不打借條、不說明用途、事后平賬的方式隨意支取公款,大部分用于個人支出,將公家款物視為自家錢財,肆無忌憚、隨用隨拿,徹底將黨紀國法拋之腦后。
市紀委監委將繼續把旁聽庭審作為提升素質和警鐘長鳴的重要手段,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莫要有權任性,要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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