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清明小長假后的第一個上班日。一早,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麗水監管分局便發出了兩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這是4月份開出的第一批罰單,兩張罰單都與違規購房有關。其中一起,涉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麗水分行,案由為貸款“三查”不到位導致項目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罰款人民幣25萬元。
另一起則出自浙江遂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案由是:同業業務不審慎行為;違規發放借冒名貸款行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三罪并罰”,罰款人民幣85萬元。
根據銀保監會官網數據顯示,截至4月6日下午2點30分,浙江今年已開出24張房貸違規罰單。
浙江嚴查涉房貸款
涉及經營貸、消費貸和凍資業務
針對消費貸、經營貸違規購房、炒股,從今年年初開始的這波嚴查,節奏正在加快。
“我們已經接到通知,針對消費貸、經營貸購房(含付首付、凍資等),炒股等的違規行為,杭州正在進行嚴查。除了銀行自查,銀保監會也在聯網嚴查!”在杭州上城區工作的四大銀行某支行資深信貸經理胡經理告訴我們。
就在最近,一些房產中介也紛紛通知客戶:接部分銀行通知,購房“首付”必須為家庭自有資金!
今年2月初,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浙江省住建廳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信貸審慎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銀行開展涉房貸款排查。
3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通知》從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加強貸中貸后管理、加強銀行內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強化審慎合規經營,嚴防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同時要求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建立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并定期披露。銀行對購房首付款來源審核越來越嚴
消費貸要提前還清,經營貸要提供流水清明假期,新杭州人陳女士與家人一起回紹興老家祭祖,正巧遇上在同在杭州生活的堂妹。堂妹在杭州下城區一家商業銀行上班,聊天的重點話題,是春節前陳女士向她咨詢的“用經營貸購房的可行性”。
“姐,正在嚴查,不光行里查,銀保監會也在查,我建議你們不要‘鋌而走險’。一旦查出來,不但貸款要提前全部收回,銀行也要被罰,說不定個人信用這些也會有影響。”表妹面色凝重,臨別時還再三強調,讓陳女士不要“以身試法”。
“我們在杭州有一套房,也有一點存款,去年有朋友跟我們建議,可以通過中介用經營貸的方式貸款買房子,年化利率一般在4%左右甚至低于4%,比二套房貸5.5%的利率便宜很多,我們聽了很心動,但又覺得不太靠譜,就去咨詢在銀行工作的表妹。”陳女士告訴我們,對于這樣的操作,她始終有顧忌,也覺得比較麻煩。“一旦被查,幾百萬的房貸窟窿根本填不上,還可能落下個信用污點。算了算了。”打聽來打聽去,她和身邊的朋友紛紛作罷。
陳女士的堂妹說,在他們銀行,自查工作從今年3月初就開始了,銀行對首付款來源的審核越來越嚴。“購房時會從征信系統里查,要求不能有任何信用貸和消費貸,如果有,必須在首付款前結清,否則是批不下來的。”堂妹的這個說法,記者也詢問了杭州多家銀行信貸經理,都得到了他們的確認。
還有貸款經理透露,如果查出來經營貸或者消費貸被提用了,貸款人必須提供流水,證明資金用去了哪里。“比如購房者3月15日在A銀行提取了經營貸,而在4月1日又在我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那么該購房者要提供流水給我行,證明他沒有違規使用經營貸,首付款用的是自有資金”。
浙江涉房貸款處罰數量前三是“溫臺婺”
涉事單位、個人、貸款客戶會怎么受罰?
業內人士告訴我們,房產信貸既包括個人房貸,也包括開發商的房企開發貸。從目前已公布的24起處罰案例來看,兩方面都有涉及。
從官網公布的違規詳情看,與土地出讓金相關的違規案例中,浙江義烏占比最高,5起中占去了4起。
今年截至目前,杭州有一張與房產信貸相關的罰單,是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未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違規發放按揭貸款。最終,對其罰款人民幣40萬元。我們注意到,有些處罰案例中,被罰款的不僅有銀行,還有個人。比如法人或相關的銀行工作人員。
銀行內部人員告訴我們,目前貸款客戶受到的處罰,主要是被提前收回貸款。但他們又透露:接下來處罰力度很可能會升級!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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