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整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決定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治理行動。
根據《遼陽市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管理條例》規定,我市對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實施限制管理,禁放區域為白塔區全境、文圣區、太子河區、宏偉區所轄的街道和社區。在限制燃放區域內,每年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間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處500元以下罰款,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給予行政拘留。另外,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將根據《遼寧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給予1000元以下罰款。
市公安局呼吁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舉報電話“110”),公安機關將對查證屬實的第一個舉報人獎勵人民幣300元,采用充值電話費、微信轉賬等便捷方式發放獎金,并對舉報群眾的信息進行嚴格保密。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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