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的灌注
發布時間:2020-01-18 09:40
編輯:創大鋼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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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灌注分干孔灌注和水下灌注干孔灌注一般可直接由孔口傾倒,通過混凝土自重搗實,必要時也可利用搗振工具搗實。水下灌注,
1.混凝土灌注分干孔灌注和水下灌注干孔灌注一般可直接由孔口傾倒,通過混凝土自重搗實,必要時也可利用搗振工具搗實。水下灌注,則通過灌注導管連續灌入混凝土成樁。2.水下導管灌注混凝土的工藝過程在樁孔內下入鋼筋籠并進行二次清孔之后,將底口敞開的導管下入充滿水的樁孔內,在導管的上端(水位以上)用鐵絲懸掛一個用混凝土制成的隔水塞,在塞上面的漏斗內裝足量的混凝土,然后剪斷鐵絲,使隔水塞和混凝土拌和物順管而下,將管內的水向下擠出管口,混凝土下到樁孔底部后,埋住導管下端一定深度,以防樁孔內的水進入導管內。隨著后續混凝土拌和物的不斷灌入,樁孔內的混凝土不斷升高,相應提升并逐漸拆卸導管,直到灌入的混凝土達到設計標高,形成連續的混凝土樁身,如圖3-16所示。圖3-16 水下導管灌注混凝土的工藝過程3.灌注導管灌注導管用鋼管制作,其技術規格及適用樁孔孔徑見表3-10。表3-10 灌注導管用鋼管制作,其技術規格及適用樁孔孔徑灌注導管技術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節導管平直,其長度偏差不得超過管長的10%。2)導管連接部位內徑偏差不大于2mm,內壁應光滑平整。3)法蘭盤螺眼分布均勻,每個螺眼至導管中心距相等。4)將單節導管連接為導管柱,其軸線偏差不得超過0.1%。5)橡膠圈或膠皮墊密封性能可靠,保證在水下作業時導管內不滲漏。橡膠密封圈的直徑為Φ4~6mm,膠皮墊的厚度以3~5mm為宜。6)導管頂部應設置漏斗和儲料斗(槽)。漏斗設置的高度,應適應操作的需要,并應在灌注到最后階段時,能滿足對導管內混凝土柱高度的需要。7)新投入使用的灌注導管應先在地面進行連接組拼,檢查導管柱是否彎曲,連接的可靠性,測量核對導管柱的實際長度;進行壓力充水試驗,檢查導管的密封性。充水試驗的壓力,宜不小于0.5~0.7MPa。4.漏斗設置高度和容積灌注到最后階段時,能滿足對導管內混凝土柱高度的需要,保證上部樁身的灌注質量。混凝土柱的高度,一般在樁頂低于樁孔中的水位時,應比該水位至少高出2.0m,在樁頂高于樁孔中的水位時,應比樁頂至少高出2.0m。漏斗設置高度(即導管內混凝土柱高度)的計算,可參考圖3-17和式(3-7)。基礎工程施工技術式中:hc為漏斗至預計灌注的樁頂混凝土面(包括預加高度)所需高度,m;Hw為預計灌注的樁頂混凝土面至孔內水位的高度,m;γw為孔內泥漿或水的容重,kN/m3,一般為23~24kN/m3;P為超壓力,kPa,與導管作用半徑有關,見表3-11,P不宜小于75kPa;γc為混凝土拌和物容重,kN/m3。漏斗與儲料斗(槽)可用4~6mm鋼板制作,要求不漏漿,不掛漿,流動順暢徹底。漏斗與儲料斗(槽)應有足夠的容量儲存混凝土(即初存量),以保證首批灌入的混凝土量(稱初灌量)能達到埋管1~1.2m的高度。漏斗與儲料斗(槽)的初存量計算,可參考圖3-18和式(3-8)。圖3-17 漏斗高度計算圖圖3-18 儲料斗容量計算圖表3-11 超壓力與導管作用半徑基礎工程施工技術式中:V為漏斗和儲料斗(槽)容量,即初存量混凝土,m3;h1為孔內混凝土達到埋管高度Hm時,導管內混凝土柱與導管外水柱壓力平衡所需的高度, ;γw為水或泥漿的容重,kN/m3;γc為混凝土拌和物容重,kN/m3;h2為孔內混凝土面距孔底高度,m;Hm為應達到的最小埋管高度,m;Hc為導管底口至孔底的高度,m;Hw為孔內水面至初次灌注需要的混凝土面高度,m,Hw≈H-Hc,H為實際樁孔孔深,m;D為實際樁孔直徑,m;d為導管內徑,m。5.隔水(栓)塞隔水(栓)塞在混凝土開始灌注時起隔水作用,減少初灌混凝土被稀釋的量,隔水塞置于漏斗與導管之間。隔水(栓)塞可采用硬栓(木制的或混凝土預制的)、軟栓(麻袋內裝麻刀、鋸屑等)、球栓或帶有方向裝置的板栓(夾膠皮)等各種形式。隔水(栓)塞用8號鐵絲懸掛于導管內水面以上約50~300mm處。6.導管的安放導管吊放入孔,應將橡膠圈或膠皮墊安放周正,嚴密,確保密封良好,導管在樁孔內的位置應保持居中,防止導管跑管,撞壞鋼筋籠并損壞導管,導管底部距孔底高度不宜超過500mm。7.灌注混凝土注意事項1)配制0.2~0.3m3水泥砂漿,灌入隔水(栓)塞以上的導管內,以便剪斷鐵絲后隔水(栓)塞在導管內下行順暢,不被卡住。2)配制滿足初灌量需要的首批混凝土,運送至漏斗和儲料斗(槽)內儲存。嚴禁儲存量不足。3)導管的埋深應不小于表3-12的要求,且最大埋深不宜超過導管下部的第一根導管長度。表3-12 導管的埋深4)灌注應連續不斷地進行。每斗混凝土的灌注間隔時間應盡量縮短。提升拆卸導管所耗時間應嚴格限制,一般不超過15min。各崗位人員應密切配合,齊心協力,不得中途中斷灌注作業。混凝土的灌注速度,一般可控制在10~12m/h。5)混凝土運到灌注孔口時,應進行檢查,如有泌水離析或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應在不提高水灰比的原則下重新拌和;重新拌和后仍不能達到要求,嚴禁灌入孔內。6)后續的混凝土應徐徐地灌入,防止在導管內攢成高壓氣囊,將導管連接處膠墊擠出,而使導管漏水;或將空氣壓入混凝土內,增大混凝土含氣量,影響混凝土強度。7)灌注中應經常用測錘探測混凝土面的上升高度,并適時提升拆卸導管,保持導管的合理埋深。探測次數一般不宜少于所使用的導管節數,并應在每次提升導管前,探測一次管內外混凝土面高度。特別情況下(局部嚴重超徑、縮徑、漏失層位,灌注量特別大的樁孔等)應增加探測次數,同時觀察返水情況,以正確分析和判定孔內情況。每次探測數據和拆除的導管長度應填入“混凝土配制灌注記錄表”并在現場繪制“管外混凝土高度—灌注量”“管內混凝土高度—灌注量”和灌注導管提升曲線。8)拆除的導管應用清水沖洗干凈,取下密封圈墊,置放妥當。灌注接近樁頂部位時,漏斗及導管的高度應按規范(JGJ94-2008)的規定執行。應控制最后一次混凝土灌入量,使灌注的樁頂標高比設計標高增加約0.5m。9)深入到樁頂以下的護筒,可在混凝土灌注完畢后,即予提起。在提起過程中,要防止提起過快過猛,造成填土雜物或淤泥侵入混凝土,影響樁身質量。10)灌注結束后,各崗位人員必須按職責要求整理沖洗現場,清除設備、工具上的混凝土積物。11)在灌注過程中,應經常觀察孔內情況,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分析和正確判斷發生故障的原因,制定處理故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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