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的工業分類
發布時間:2020-01-21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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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的工業分類的主要依據煤的分類由于內容和目的不同,方法也有多種。早期的煤炭分類方法是根據煤的元素組成中碳、氫、氧等元
一、煤的工業分類的主要依據煤的分類由于內容和目的不同,方法也有多種。早期的煤炭分類方法是根據煤的元素組成中碳、氫、氧等元素的含量進行區分,這種煤炭分類方法稱為煤的科學分類法,以1899年英國賽勒(C.A.Seyler)提出的煤炭分類方法比較著名。以后又有根據形成煤的原始物質和生成條件的不同而提出的成因分類法,將煤分為腐植煤、腐泥煤和殘植煤等,這種分類方法僅適用于煤質研究和地質工作中;既有科學依據,又有實用意義的煤炭分類方法是近70年來以煤化程度和煤在熱加工過程中所表現的特性為依據的技術分類法。煤化程度以鏡質體平均反射率或揮發分產率為分類指標,煤在熱加工過程中所表現的工藝性質則以煤在受熱情況下的粘結性(或結焦性)和煤的發熱量為另一個分類指標,中國、美國、前蘇聯、英國、波蘭、法國和德國等國家的煤炭分類方法和國際煤炭分類都屬這類分類方法。二、中國煤的分類中國最早的煤炭分類方法是1936年由中國地質學家翁文灝和金開英提出的“翁金氏分類法”。該分類方法是利用“加水燃率” 為指標,將中國煤分為褐煤、褐性煙煤、低級煙煤、中級煙煤、高級煙煤、低級無煙煤、中級無煙煤和高級無煙煤8類。這種方法僅以煤的工業分析指標對中國煤進行分類,只能將煤的大類(褐煤、煙煤和無煙煤)進行大體劃分,不能適應煤炭生產、煤炭熱加工和科學研究對煤炭分類的要求。1952年和1953年,中國先后制訂出東北區和華北區兩個地區的“煉焦煤分類”方案,方案中所用的分類指標和煤種名稱都一樣,但區分的界線不盡一致,存在部分類別交叉的煤種,在使用上發生不少困難。1956年由煤炭部、冶金部和中國科學院有關科研單位共同研究后,提出了統一的“中國煤(以煉焦煤為主)分類方案”,以代表煤化程度的干燥無灰基揮發分產率Vdaf(%)和反映煤的結焦性的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mm)兩個指標為參數,將中國煤分為10大類和24小類。該煤炭分類方案自1958年開始,在中國推廣使用了近30年,在中國煤炭資源的勘探、開發、生產、經銷和利用等方面起到統一的作用,對中國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隨著中國經濟建設事業的蓬勃發展,新的煤炭資源不斷發現,科學技術水平日新月異,冶金、化工等工業部門對煤炭品質要求不斷提高,該分類方案在使用過程中也發現存在一些問題。從1975年起,煤炭部和冶金部的生產、使用和科研單位經過近10年的共同研究,于1985年提出了“中國煤炭分類”國家標準,1986年由當時的國家標準局批準并發布(GB5751),在全國試行。“中國煤炭分類”見表7-4至表7-8和圖7-1。表7-4 煤炭分類總表*凡Vdaf大于37.0%,G小于或等于5,再用透光率PM來區分煙煤和褐煤(在地質勘探中,Vdaf大于37.0%,在不壓餅的條件下測定的焦渣特征為1~2號的煤,再用PM來區分煙煤和褐煤)。**凡Vdaf大于37.0%,PM大于50%者,為煙煤;PM大于30%~50%的煤,如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Qgr,m,af大于24MJ/kg,則劃為長焰煤。表7-5 無煙煤的分類*在已確定無煙煤小類的生產礦、廠的日常工作中,可以只按Vdaf分類;在地質勘探工作中,為新區確定小類或生產礦、廠和其他單位需要重新核定小類時,應同時測定Vdaf和Hdaf,按上表分小類。如兩種結果有矛盾,以按Hdaf劃分小類的結果為準(Hdaf為干燥無灰基氫含量,%)。表7-6 煙煤的分類*當煙煤的粘結指數測值G小于或等于85時,用干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和粘結指數G來劃分煤類。當粘結指數測值G大于85時,則用干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和膠質層最大厚度Y,或用干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和奧亞膨脹度b來劃分煤類。**當G大于85時,用Y和b并列作為分類指標。當Vdaf小于或等于28.0%時,b暫定為150%;Vdaf大于28.0%時,b暫定為220%。當b值和Y值有矛盾時,以Y值為準來劃分煤類。分類用的煤樣,如原煤灰分小于或等于10%時,不需減灰。灰分大于10%的煤樣,需用GB474的煤樣制備方法,用氯化鋅重液減灰后再分類。表7-7 褐煤的分類*凡Vdaf大于37.0%,PM大于30%~50%的煤,如衡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Qgr,m,af大于24MJ/kg,則劃為長焰煤。表7-8 中國煤炭分類簡表*對G大于85的煤,再用Y值或b值來區分肥煤、氣肥煤與其他煤類。當Y大于25.0mm時,應劃分為肥煤或氣肥煤;如Y小于或等于25.0mm時,則根據其Vdaf的大小而劃為相應的其他煤類。按b值劃分類別時,Vdaf小于或等于28.0%時,暫定b大于151%的為肥煤;Vdaf大于28.0%時,暫定b大于220%的為肥煤或氣肥煤。如按b值和Y值劃分的類別有矛盾時,以Y值劃分的類別為準。**對Vdaf大于37.0%,G小于或等于5的煤,再以透光率PM來區分其為長焰煤或褐煤。***對Vdaf大于37.0%,PM大于30%~50%的煤,再測Qgr,m,af,如其值大于24MJ/kg,則應劃分為長焰煤。分類用的煤樣,除Ad小于或等于10.0%的不需減灰外,對Ad大于10.0%的煤樣,應采用氯化鋅重液選后的浮煤樣(對易泥化的褐煤亦可采用灰分較低的原煤)(詳見GB474)。根據表7-8繪制成的“中國煤炭分類簡圖”(圖7-1),可更清楚地看出中國煤炭分類的全面情況,使每一種性質的煤都能在圖中體現。在應用中國煤炭分類國家標準時,根據表78或中國煤炭分類圖(圖7-1),首先將所有的煤按煤的煤化程度分為褐煤、煙煤和無煙煤;對于褐煤和無煙煤,再分別按其煤化程度和工業利用途徑分為2個和3個小類;煙煤按揮發分10%~20%,20%~28%,28%~37%和大于37%分為低、中、中高級、高揮發分煙煤。煙煤粘結性按粘結指數G區分:0~5為不粘結或微粘結煤;5~20為弱粘結煤;20~50為中等偏弱粘結煤;50~65為中等偏強粘結煤;大于65則為強粘結煤。對于強粘結煤,又把其中膠質層厚度大于25mm或奧亞膨脹度b大于150%(對于Vdaf大于28%的煙煤,b大于220%)的煤分為特強粘結煤。這樣,在煙煤部分可分為24個單元,并用相應的數碼表示。在編號的十位數中,1~4代表煤的煤化程度;在編號的個位數中1~6表示煤的粘結性。在這24個單元中,再按同類煤性質基本相似、不同類煤性質有較大差異的分類原則,將部分單元合并為12個類別。在煤類的命名上,考慮到新舊分類的延續性和習慣叫法,仍保留氣煤、肥煤、焦煤、瘦煤、貧煤、弱粘煤、不粘煤和長焰煤8個類別,另外增加了貧瘦煤、1/2中粘煤、1/3焦煤和氣肥煤4個過渡性煤類。貧瘦煤是指粘結性較差的瘦煤,以區別于典型的瘦煤;1/2中粘煤是由原分類中的一部分粘結性較好的弱粘煤和一部分粘結性較差的肥焦煤和肥氣煤組成;1/3焦煤是由原分類中一部分粘結性較好的肥氣煤和肥焦煤組成,是焦煤、肥煤和氣煤中間的過渡煤類,也具有這3類煤的一部分性質,但且具有較好的結焦性;氣肥煤在原分類方案中屬肥煤大類,其結焦性比典型肥煤要差得多,故新的煤炭分類國家標準將它單獨列為一類,克服了原分類方案中同類煤性質差異較大的缺陷。圖7-1 中國煤炭分類簡圖說明:1.分類用煤樣的縮制按GB474進行。原煤樣灰分小于或等于10%的不需要分選減灰。灰分大于10%的煤樣需用規定的氯化鋅重液減灰后再分類(對易泥化的低煤化度褐煤,可采用灰分盡量低的原煤)。2.G等于85為指標轉換線。當G大于85時,用Y與b值并列作為分類指標,以劃分肥煤或氣煤與其他煤類的指標。Y大于25.0mm者,劃為肥煤或氣肥煤;當Vdaf小于或等于28.0%時,b值暫定為150%;Vdaf大于28.0%時,b值暫定為220%。當b值和Y值劃分煤類有矛盾時,以Y值為準。3.無煙煤劃分小類按Hdaf與Vdaf劃分結果有矛盾時,以Hdaf劃分的小類為準。4.Vdaf大于37.0%,PM大于50%者為煙煤;透光率PM大于30%~50%時,以Qgr,m,af大于24MJ/kg者為長焰煤。在新煤炭分類國家標準中,對長焰煤和褐煤之間的劃分采用目視比色法透光率PM作為主要分類指標,即揮發分Vdaf大于37%,G值小于或等于5的煤再測PM值。實際上為了減少G值的測定次數,對Vdaf大于37%的低煤化度煤,如其焦渣特征為3~8號,就可以確定它不屬于褐煤而不測透光率PM值,直接根據G值的大小而定為相應的煙煤類;如焦渣特征為1~2號,再測定PM值,大于50%者可以定為長焰煤類而不必再測定G值。因為焦渣特征1~2號的低煤化度煤,不僅G值不可能大于35(即氣煤的G值下限),而且也不會大于5(即42號長焰煤的G值下限)。但要注意:作為劃分褐煤和長焰煤用的煤樣,當Vdaf大于37%時,在測定揮發分時不應壓餅,壓餅會增高煤的粘結性。當透光率測值PM大于30%~50%時,則還要測定煤的最高內在水分MHC,然后按下列公式換算成恒濕無灰基煤的高位發熱量:煤地質學如Qgr,m,af大于24MJ/kg,則該煤樣應劃分為長焰煤;若Qgr,m,af值小于或等于24MJ/kg,則應劃分為褐煤。鑒于煤的最高內在水分測定方法十分復雜,需時又長,為此作者對PM大于30%~50%的煤,研究了PM與Qgr,m,af的相關關系。大量試樣的研究結果表明,PM小于38%的煤,Qgr,m,af幾乎都在24MJ/kg以下,因而對Vdaf大于37%,PM小于38%的年輕煤,一般可不再測定煤的最高內在水分和高位發熱量而直接確定為褐煤。個別煤樣由于測值偏差較大而致PM小于38%時,仍有Qgr,m,af大于24MJ/kg的反常現象,但從整個礦區或礦井的平均PM來看,則PM小于38%,其Qgr,m,af的平均值必然小于24MJ/kg無疑。對PM小于38%的煤樣,似可直接確定為褐煤,這樣對煤田地質勘探來說,可減少許多Qgr,m,af的測定。總之,平均PM大于30%~35%的煤,則肯定其Qgr,m,af值在24MJ/kg以下,而不必測定MHC和Qgr,ad及計算Qgr,m,af值了。至于PM大于38%的煤,也只有一部分礦井煤的Qgr,m,af在24MJ/kg以上而屬于長焰煤,另有相當大部分煤的Qgr,m,af仍在24MJ/kg以下而為褐煤。至于PM小于30%的煤則為年輕褐煤。在煙煤類中,對G大于85的煤需再測定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或奧亞膨脹度來區分肥煤、氣肥煤與其他煙煤類的界限(見表7-8)。當Y值大于25mm時,如Vdaf大于37%,則劃分為氣肥煤;如Vdaf小于37%,則劃分為肥煤。當Y值小于25mm時,則按Vdaf值的大小而劃分為相應的煤類,如Vdaf大于37%,則應劃分為氣煤類,如Vdaf大于28%~37%,則應劃分為1/3焦煤;如Vdaf在28%以下,則應劃分為焦煤類(詳見表7-8)。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對G值大于100的煤來說,尤其是礦井或煤層若干樣品的平均G值在100以上時,則一般可不測Y值而確定為肥煤或氣肥煤類。同時,對G值大于85的煤,有許多礦區煤的Y值都在25mm以下(例如淮南、七臺河等礦區),在這種情況下也就沒有必要再用Y值來確切區分牌號了,而只用G值即可確定其牌號。對開灤、棗莊等某些礦井,由于其G值均大于85,而Y值又均大于25mm,對于這種礦區,也就可不測G值,而用Y值來確定其牌號。只有一些未知牌號的勘探區,需要先測G值,然后再按其測值大小確定是否需要測定Y值。對煤質牌號基本清楚的礦井、煤層,在確定牌號時可根據情況而相應地減少測定項目。在我國新的煤炭分類國標中還規定,對G值大于85的煙煤,如果不測Y值,也可用奧亞膨脹度b值(%)來確定肥煤、氣肥煤與其他煤類的界限。對Vdaf小于28%的煤,暫定b值大于150%的為肥煤;對Vdaf大于28%的煤,暫定b值大于220%的為肥煤(當Vdaf小于37%時)或氣肥煤(當Vdaf值大于37%時)。當按b值劃分的煤類與按Y值劃分的煤類有矛盾時,則以Y值確定的煤類為準。因此,在確定新分類的強粘結性煤的牌號時可只測Y,而暫不測b值。在無煙煤階段,按Hdaf和Vdaf來劃分小類別,即Vdaf小于3.5%(Hdaf小于2.0%)的為一號無煙煤,Vdaf大于3.5%~6.5%(Hdaf大于2%~3%)的為二號無煙煤,Vdaf大于6.5%~10%(Hdaf大于3%)的為三號無煙煤。當按Vdaf劃分的小類別與按Hdaf劃分的小類別有矛盾時,以按Hdaf劃分的類別為準。大多數情況均可用Vdaf來確定無煙煤的小類別,只有北京和四望嶂等少數礦區煤的Vdaf和Hdaf之間的關系有反常現象,這時才需用Hdaf來正確地確定其小類別。新的煤分類國標把我國從褐煤到無煙煤之間共劃分為14個大類和17個小類,主要是按照各小類工藝利用特性的不同而劃分。褐煤劃分為2個小類,相當于年輕褐煤(51號褐煤)和年老褐煤(52號褐煤),也是根據其性質和利用特征不同而劃分的。在煙煤中共劃分為貧煤、貧瘦煤、瘦煤、焦煤、肥煤、氣肥煤、氣煤、1/3焦煤、1/2中粘煤、弱粘煤、不粘煤和長焰煤共12個煤類。分類中每一類煤均可用漢語拼音代號表示,每一類煤均用兩個漢語拼音的大寫字母表示,其來源是各取其漢語拼音中的第一個字母來表示。如焦煤為JM,J代表焦(Jao),M代表煤(Mei)。在新的煤炭分類國標中,還采用了數碼編號來表示煤類。如氣肥煤的數碼編號是46,但氣煤有34,43,44,45共4個數碼編號。在各類煤的數碼編號中,十位數代表干燥無灰基揮發分的大小。如無煙煤的揮發分最小,十位數字為0;褐煤的揮發分最大,十位數字為5。對煙煤來說,數碼編號中的個位數表征它的粘結性,個位數的數碼編號越小,其粘結性越差。對褐煤和無煙煤來說,每一個數碼編號代表1個小類別,如01,02,03分別代表1號、2號和3號無煙煤,51和52各代表1號和2號褐煤。在煙煤階段,每一數碼編號并不代表1個小類。在同類別的煙煤中,每一個數碼編號的煤的性質也是有所不同的。如焦煤類中的24號煤,其粘結性就明顯地低于25號煤。又如焦煤類中15號煤,其揮發分Vdaf又明顯地低于25號煤。在焦煤中,以數碼編號為25號的結焦性最好。但對煤礦來說,由于14號、24號和25號焦煤均屬同一比價,因而也就沒有必要按數碼編號來細分其結焦性的好壞或揮發分的高低了。在焦化、燃燒或氣化等工業部門生產中,采用數碼編號仍有一定的指導意義。中國煤炭分類國家標準(GB5751)將中國煤分為14大類,各大類煤的性質和主要用途如下:1.無煙煤(WY)煤化程度最高的一類煤,揮發分低,含碳量最高,光澤強,硬度高,密度大(純煤真密度最高可達1.9g/cm3),燃點高,無粘結性,燃燒時無煙。這類煤還按其揮發分產率及用途分為3個小類別:揮發分產率3.5%以下的無煙煤01號為年老無煙煤,以作碳素材料等高碳材料較好;揮發分產率大于3.5%~6.5%的為典型無煙煤(02號),是生產合成煤氣的主要原料;揮發分產率大于6.5%的為年輕無煙煤(03號),可作為高爐噴吹燃料。年老無煙煤熱穩定性較差。這3類無煙煤都是較好的民用燃料。無煙煤主要是民用和制造合成氨的原料。低灰低硫、可磨性好的無煙煤可作高爐噴吹及燒結鐵礦石的燃料,也可制作各種碳素材料,如碳電極、陽極糊、活性炭等。2.貧煤(PM)煙煤中煤化程度最高、揮發分最低而接近無煙煤的一類煤,國外也有稱之為半無煙煤。這種煤燃燒時火焰短、耐燒,但熱值較高,無粘結性,加熱后不產生膠質體,不結焦,多做動力、發電或民用燃燒使用。3.貧瘦媒(PS)在煙煤中煤化程度較高、揮發分較低的煤,受熱后只產生少量膠質體,粘結性較差,其性質介于貧煤和瘦煤間,大部分作為動力或民用燃料,少量用于制造煤氣。4.瘦煤(SM)是煙煤中煤化程度較高、揮發分較低的一種,受熱后能產生一定數量膠質體,屬中中等粘結性煙煤。單種煤煉焦時能煉成熔融不好、耐磨強度差,但塊度較大、裂紋少、抗碎強度較好的焦炭。可作為煉焦配煤的原料,并可作為瘦化劑,也可作為民用和動力燃料。5.焦煤(JM)煙煤中煤化程度中等或偏高的一類煤,受熱后能產生熱穩定性較好的膠質體,具有中等或較強的粘結性;單種煤煉焦時可煉成熔融好、塊度大、裂紋少、強度高而耐磨性又好的焦炭,是一種優質的煉焦用煤。但其膨脹力大,推焦困難。6.1/3焦煤(1/3JM)中、高揮發分,強粘結性煙煤,單獨煉焦時能產生熔融性良好、強度較高的焦炭。是良好的煉焦配煤。7.肥煤(FM)是煤化程度中等的煙煤,在受熱到一定溫度時能產生較多的膠質體,有較強的粘結性,可粘結煤中一些惰性物質。用肥煤單獨煉焦時,能產生熔融良好、強度高、耐磨強度好的焦炭,但焦炭有較多的橫裂紋,焦根部分有蜂焦,其強度和耐磨性也比焦煤稍差,是煉焦配煤中的重要組分,或稱煉焦配煤的基礎煤,但不宜單獨使用。8.氣肥煤(QF)高揮發性、粘結性煙煤,單獨煉焦時產生大量氣體及液體產品。適于高溫干餾制煤氣,用于煉焦配煤時可增加化工產品的產率。9.氣煤(QM)是煤化程度較低、揮發分較高的煙煤,受熱后能生成一定量的膠質體,但膠質體的穩定性較差,粘結性從弱到中等均有。單種煤煉焦時產生出的焦炭細長、易碎,并有較多的縱裂紋,焦炭強度和耐磨性均較差。在煉焦中能產生較多的煤氣、焦油和其他化學產品,多作為配煤煉焦使用,也是生產干餾煤氣的好原料。10.1/2中粘煤(1/2ZN)中、高揮發分,中等粘結性煙煤,部分可煉出一定強度的焦炭,部分煉出的焦炭強度差、粉焦率高。作煉焦配煤時可配入適量,也可作為氣化用煤和動力用煤。11.弱粘煤(RN)粘結性差的低、中煤級煙煤,加熱時產生的膠體少,單獨煉焦時焦炭的塊度小,粉焦率很高。適于作氣化用煤、電廠、機車和鍋爐燃料,低灰低硫的弱粘結煤也可用于配煤煉焦。12.不粘煤(BN)成煤時受一定程度氧化的低、中煤級煙煤,加熱時不產生膠質體,無粘結性,煤的水分高、氧含量高,有次生腐植酸。用于氣化、發電和民用燃料。13.長焰煤(CY)高揮發分低煤級煙煤,無至弱粘結性,年輕的長焰煤還含少量腐植酸,少量長焰煤加熱時產生膠質體,形成細長焦炭,但其程度差、粉焦率高。用于氣化、發電,也可作機車燃料。14.褐煤(HM)分老褐煤和年輕褐煤。水分多、密度小、不粘結,含腐植酸,氧含量高,化學反應性強,熱穩定性差,塊煤加熱時破碎嚴重,放在空氣中易風化,碎裂成小塊或粉末,發熱量低。可作為電廠燃料、氣化原料、鍋爐燃料,有些可制造活性炭、磺化煤,部分年輕褐煤可抽提褐煤蠟或腐植酸。三、國際煤炭分類由于各國煤炭資源特點不同和科學技術水平的差異,世界各主要產煤國家都根據本國的資源特點提出不同的煤炭分類方法。世界各國煤炭的分類和命名不一致,分類指標及測試方法也各不相同,所以進行國際煤炭貿易及學術、資料交流十分不便。為了結束煤炭分類命名的混亂狀態,便于各國的煤炭貿易及相互比較,1949年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UN)曾組織歐洲和美國等10多個國家研究制訂國際統一的煤分類法,又于1956年頒布了“硬煤國際分類方案”,所謂硬煤是指煙煤和無煙煤,即Qgr,maf>24MJ/kg的煤。該分類方案首先用干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和含水無灰基高位發熱量(Qgr,maf)把煤劃分為十大類,每一大類中又以煤的粘結性(坩堝膨脹序數和羅加指數)把煤分為4個組別,每一組別中又以結焦性(奧亞膨脹度和葛金焦型)把煤分為6個亞組別,共劃分出62個煤種,其中無煙煤3個,煙煤59個。每個煤種用三位數字表示(類、組、亞組的代碼)。由于煤種劃分過細,使用不便,且采用了可相互取代的指標,造成分類混亂,故各國沒有認真執行這個分類方案。國際標準化組織(ISO)1974年制訂了褐煤的國際分類方案,分類指標采用無灰基總水分(Mt,af),把褐煤分為6類,每類中又以干燥無灰基焦油產率(Tar,daf)劃分為5組,共劃分出30個小類,每小類用兩位數字表示(類、組的代碼),但該分類也沒很好執行。1985年2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了國際煤炭分類會議,討論了新的煤炭分類,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見。1988年2月在美國紐約又召開了國際煤炭分類會議,對原分類方案進行了修改和補充。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煤炭分類已趨向采用表征煤化程度、煤巖特征和煤的工藝性質的多種指標的編碼分類法,使每一類煤都有表示煤的各種性質的編碼,根據各類煤的編號,即可較全面地了解煤的性質。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則主張從市場經濟和國際貿易出發,制訂國際統一的商業分類方法。1)煤炭分類只包括煤,而不包括泥炭、油頁巖、石墨及其他碳氫化合物。2)世界各國在褐煤、煙煤、次煙煤、硬煤等名詞術語上不盡相同,為統一起見,會議引入煤化程度或煤級(rank)的概念,即低煤化度煤、中煤化度煤和高煤化度煤,大體上相當于褐煤、煙煤和無煙煤。當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Qgr,maf≤24MJ/kg,鏡質組平均隨機反射率Re,v<0.6%時為低煤級煤。中煤級煤和高煤級煤的分界由蘇、法兩國提出方案(大約為Re,v<2.5%)。3)煤的分類采用編碼系統,共用9個指標14個編碼(表79),即:①鏡質組油浸平均隨機反射率( e,v);②反射率直方圖;③惰質組百分含量(I);④殼質組百分含量(E);⑤坩堝膨脹序數(CSN);⑥干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⑦干燥基灰分(Ad);⑧干燥基全硫含量(St,d);⑨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Qgr,maf)。每種煤用14個數碼表示。· e,v:編號為02~50,代表 e,v在0.2%~5.0%之間,間隔1,共49個編號。如編號為04,則 e,v在0.40%~0.49%之間。·R直方圖:即反射率分布特征,編號為0~5,間隔為1,共6個編號。反射率標準差S≤0.1為0號,無間斷;S在0.1~0.2之間為1號,無間斷;S>0.2為2號,無間斷;3號有1個間斷;4號有2個間斷;5號有兩個以上間斷。·I:編號為0~9,代表I為10%~90%,間隔10,共10個編號。如編號為2,表示I為20%~<30%。·E:編號為0~9,代表E為0%~40%,間隔5,共10個編號。如編號為4,表示E為15%~20%。·CSN:編號為0~9,代表坩堝膨脹序數從0~91/2號,間隔1,共10個編號。如編號6,CSN為6~61/2。·Vdaf:編號為48~01,間隔1~2,共290編號,代表Vdaf=1%~2%。編號為48~10,間隔為2,共20個編號,即48,46,44…10;編號09~01,間隔為1,共10個編號。例如編號32,代表Vdaf=32%~34%,編號04,代表Vdaf=4%~5%。·Ad:編號00~20,間隔1,共21個編號,代表Ad=(0~%)~(20%~21%)。例如編號為09,代表Ad=9%~10%。·St,d:編號00~30,間隔1,共31個編號,代表St,d=(0.0%~0.1%)~(3.0%~3.1%)。例如編號為11,代表St,d=1.1%~1.2%。·Qgr,maf(MJ/kg):編號21~39,間隔1,共19個編號,代表Qgr,maf從小于22MJ/kg到大于39MJ/kg。例如編號30,代表Qgr,maf=(30~31)MJ/kg。表7-9 國際煤炭分類草案 (1988年美國紐約)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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